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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教[2005]58号

关于举办《电力监管条例》高级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公司、电力投资公司、电力辅业集团公司,各省电力行业协会:
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中电联分期分批举办面向全国电力企业的《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理解其内涵,掌握其实质,突出《条例》规定的电力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电力企业在新的电力监管体制下,依法谋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范围
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公司,电力投资公司、电力辅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电力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及主讲人
1、《电力监管条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主讲人:电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吴姜宏
2、中国电力市场建设与监管
主讲人: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 常建平
3、输电监管
主讲人:电监会输电监管部副主任 黄学农
4、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
主讲人:电监会价财部副主任 邹逸桥
5、电力安全监管
主讲人: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么虹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6月27-29日,27日报到,报名截止时间:6月20日。
地点:北京大观园酒店。(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 88号,电话:51818899,联系人:蔡昊,13911150062)

五、其他
1、培训费:按500元/人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各发电公司(厂)、供电公司等企业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班将按大区在近期分别举办,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务必将报名回执于6月20日前传真至中电联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薛殿文、徐纯毅
电话:63415234、63415502(传真)

附件:《电力监管条例》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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