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 2006 ] 1 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电力企业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中电联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依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2005 年在电力行业开展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试点工作,并举办了两期试点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决定在 2006 年继续举办“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培训对象:电力行业从事职业培训工作的人员。
报名条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3 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5 年。
二、培训计划(包括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计划和增加的电力内容培训计划,见附件 1 )
三、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
四、证书:实行双证制,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过考核合格,颁发电力行业岗位培训证书;经过考核、鉴定及综合评审合格,同时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06 年 4 月 6 日 - 19 日,上海市电力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三期拟于 2006 年 8 月和 11 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费用
培训及鉴定费 2900 元 / 人,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录取和教材发放
请各单位组织好报名工作,于 3 月 3 日前 将填好的第一期申报表(见附件 2 )及培训费 2900 元 / 人邮寄到上海市电力公司培训中心。
上海市电力公司培训中心 联系人:吴锦珊
电话: 021 - 65232269 , 95336-4253 ,传真: 021 - 65232387
户名:上海申电进修学院
银行:农行上海市五角场中原支行
帐号: 033539 - 00040005570
经过审核,条件合格者,培训中心将寄录取通知、教材和自学计划。
中电联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徐纯毅
电话: 63415817 , 63415150 (传真)
附件: 1 、电力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计划
2 、电力行业企业培训师学员申报表
二 OO 六年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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