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预订说明:
1. 本预订系统只接受已在大会组委会注册并获取ID号的大会参加人员的客房预订。若无ID号,请点击http://www.cepsi2004.com/regonline/reg_delegate_c.asp
注册并获得ID号。
2. 所有网上接受预订的宾馆均为组委会指定宾馆。只有通过组委会统一预定的代表方可以所报优惠价格入住。所报价格在10月10日至10月28日期间有效。所有宾馆报价均含房费、服务费及宾馆内自助早餐。其他费用(如电话费、餐费、客房小酒吧、客房服务等费用)由代表自行与宾馆结算。
付款注意事项
3. 由于宾馆房间数量有限,宾馆预定将按款到顺序予以确认。
4. 为确保宾馆有效预定,建议代表在完成网上预定后,尽快将相应款项全额电汇至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大会指定宾馆及旅游预订公司)。
5. 请将标明本人ID号的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传真号:021-52395770)电汇手续费将由代表个人承担。收到电汇底单后,大会组委会将在10日内将预定确认函传真给代表。代表在办理宾馆入住时需出示此件。
6. 宾馆费用须在9月15日之前(包括9月15日)电汇到指定账户。汇款截止日期是指大会组委会收到电汇款项的日期而非款项汇出日期。9月15日之前,若大会组委会未能收到预定的宾馆费用的全部款项,将不能予以确认。
7. 代表所订宾馆房费全款须在9月15日前汇到指定账户。9月15日后到款的预定(包括现场预定),将视宾馆预订情况而定。
宾馆预定取消和退款
8. 如取消宾馆预订,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组委会。
9.9月15日之前取消宾馆预定,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额退款。
9月16日至9月30日期间订房人取消其客房预订,则从其支付的房费中扣除首日房费的20%。
10月1日至预定入住日期前72小时内订房人取消其客房预订,则从其支付的房费中扣除首日房费的50%。
订房人在预定入住日期前72小时内不可变更入住客人身份及入住、离店时间。若在此期间取消其客房预订,则从其支付的房费中扣除全部首日房费。
若订房人在预定入住日期未至宾馆办理入住手续,之前亦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取消其订房,则宾馆视其订房仍有效。对于未能入住天数的客房费用不予退还。
10.退费过程中发生的汇款手续费将从所退款项中扣除。
11.所有退款将在大会结束30天后开始办理。
机场免费接送和往返会场的免费班车
12.组委会将为注册代表提供机场到指定宾馆的免费接送服务,接机日期:10月16日、10月17日;送机日期:10月23日。
13.会议期间,组委会将为注册代表提供指定宾馆往返会场的免费班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