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全国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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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调试专委会委托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起草了《全国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自律公约》,2002年会长工作会上进行了讨论,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希望各会员单位在工程调试过程中按照有关文件、规程、规定进行调试工作,自觉遵守企业自律公约,调试出优质工程。
2003年3月3日
附件:
全国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自律公约
为了促进我国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安全、优质、高效地做好电力工程调试工作,创造更多的达标、优质工程,实现调试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调试标准与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促进电力调试企业体制、机制、技术、质量等不断创新、提高,开创调试工作新局面;为了维护电力调试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力调试市场行为,增强电力调试企业间的团结合作,全国电力调试企业共同倡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规程、办法,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到合法经营、优质调试。
2、重合同、守信用,认真履行合同,实现安全、文明调试,创建全国一流的调试企业。
3、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为业主服务、为电力建设发展服务的思想,创出企业和行业的信誉。
4、强化调试管理,努力实施技术创新、质量创新,不断提高、改进调试工艺、调试水平,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努力实现我国调试工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加强电力调试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坚持扬长避短、共同提高的原则,提倡企业之间发扬协作精神,相互尊重、相互沟通,相互支援、相互分担,联合投标、联合承包。发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协作精神,不断提高调试企业的整体水平。
6、在招投标活动中,规范投标行为,自觉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以低于本企业成本水平的价格竟标;不在报价中以放弃正当利润竟标;不以回扣、行贿等触犯法律的行为竟标;不在竞争中损害、贬低参与竞争者的信誉和形象;不搞中标后违约转包。
7、共同遵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章程,加强同调试专委会的密切联系,积极配合调试专委会的各项工作,通过调试专委会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中的共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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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变电施工专委会
火电施工专委会
电力工程项目专委会
统计分会
电力工程调试专委会
监理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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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企业
协会电力工程调试专委 会(以下简称调试专委 会)是中国电力建设企 业协会(以下简称建协) 根据行业特点设立的一
个专委会,是由全国电 力调试单位自愿参加的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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