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电力电量平衡初步预测情况,及上海市、浙江省电力公司提出的2008年12月份购电需求,华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12月份跨省集中电能交易,1.55亿千瓦时需求电量全部成交。
本次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市场主体为华东网内除上海、浙江以外拥有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脱硫燃煤机组的发电企业。华东电力交易中心本着公开、透明、利益共享的原则,在华东电网中期电能交易平台上采用标准化流程开展交易,从发布需求信息、电厂申报,到市场出清、成交结果安全校核并确认,整个操作过程规范、透明。华东电监局有关领导亲临本次交易出清现场,在查看和询问竞价交易详细情况后,对本次交易采取的方式及操作过程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许。
交易过程中,各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共有22家发电企业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申报电量、电价,其中江苏7家、安徽10家、福建3家、皖电东送企业2家,总投标电量为14.13亿千瓦时。最终江苏网内2家发电企业以价格优势中标。按照本次交易办法,成交电价与购电电价的价差空间由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各按50%共享。
组织本次交易前,华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网公司有关工作的部署,为促进华东电网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方面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调研工作:一方面对华东网内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另一方面采用书面形式对华中、西北电网开展了详细调研。中心在分析总结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华东电网跨区跨省中期电能交易管理办法,并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省市公司意见,同时向国网公司、华东电监局汇报,逐步完善交易办法。结果表明,本次交易办法操作平稳,有利于促进华东电网跨省电能交易,实现了区域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网厂和谐共赢。(来源:华东电网公司 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