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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抗震救灾保电快报(十五)
http://www.cec.org.cn  2008-6-3 9:26:35  信息来源:国家电监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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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6月2日12时)

    一、受灾地区电力系统运行情况
    1、总体情况
    截止6月2日12时,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1198万千瓦,为灾前最大用电负荷(1301万千瓦)的92 %,为去年同日最大用电负荷(1186万千瓦)的101%。
    全国其他电网运行正常。
    2、灾后电煤供应情况
    截至5月31日,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合计发电装机容量约46170.2万千瓦,占全国火电总装机的83%)煤炭库存4372万吨,可用约11天。其中,煤炭库存低于警戒线(7天)的地区有:河北(4.8)、安徽(3.2)、湖南(3.4)、蒙东(5.8)、海南(5)。缺煤停机41台,涉及发电容量697万千瓦。
    四川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库存继续呈缓慢上升趋势。

    二、四川省受灾地区电力系统的损失和恢复情况
    1、发电方面。
    截至6月2日12时,由于地方电力企业统计口径扩大,受地震影响与地方电网解列的发电厂数量和恢复并网情况较前一日均有所变化。受地震影响造成与四川地方电网解列的336座电厂(101.88万千瓦,其中仅有两座火电厂:渠县火电厂装机容量2.4万千瓦、沙淇火电厂装机容量0.9万千瓦)中,已有100座电厂(27.14万千瓦,占因灾与地方电网解列发电厂总装机容量的27%,包括两座火电厂)已经恢复并网。
    2、供电方面。
    灾区供电恢复情况与前日无明显变化。
    3、电网设施方面。
    截至6月2日12时,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供电区域因灾停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已恢复90%;因灾停运的10kV及以上线路已恢复93%。地方电力企业负责供电区域因灾停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已恢复44%;因灾停运的10kV及以上线路已恢复58%。

    三、受灾地区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运行情况
    无新情况。

    四、抗震救灾保电工作情况
    1、6月1日,电监会王野平副主席赴重灾区德阳市,指导当地供电企业抗震救灾工作。当晚,指挥部召开第十三次会议,要求:一是各小组要坚守岗位,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工作逐步转为以成都电监办为主,做好衔接,保证抗震救灾保电工作的连续性;三是成都电监办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日常监管工作”。
    2、应水利部请求,国家电网公司支援四川灾区100台应急供水急需小型发电机,目前已经运抵四川,并已做好与四川省水利厅交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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