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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会企[ 2006 ] 56 号

 

关于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
优秀班组长的通知

 

各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有关常务理事单位,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各区域电力工委、省级电力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工委):

  为推进全国电力行业班组建设工作,巩固企业基础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思想、技术业务素质和班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企业劳动关系,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将继续在电力行业开展评选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的活动。现将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班组评选标准

  (一)申报企业要完成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责任目标。建有一套适应电力市场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法人治理监督约束机制,形成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动态竞争机制。

  (二)在评选年度(注:申报的前一年)和申报期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人身、生产、设备的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各项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

  (三)员工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坚持 社会主义 “八荣八耻”的 荣辱观 ,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班组建设特色鲜明,具有坚强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创建富有成效的学习型班组, 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基本达到微机化 管理。 班组的安全、质量、经济效益和现代化管理意识强。近三 年内取得省、部、行业级以上创新、质量管理、发明等成果奖或称号。

  (四)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班组未发生违章、异常等不安全事故及违法乱纪事件。班组分管的设备、机具全优率 100% ,操作正确率 100% ,工程及产品全优率 100% ,服务质量达到优秀。各项工作在企业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二、优秀班组长评选标准

  (一)具有担任副班组长 5 年或班组长 3 年以上经历。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管理,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在评选年度(注:申报的前一年)和申报期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人身、生产、设备的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各项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

  (三)积极参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活动,学习和工作效果突出。能够较好推行目标管理,带领全班组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能够建立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搞好班组基础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班组人员的积极性。

  (五) 坚持 社会主义 “八荣八耻”的 荣辱观 , 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顾全大局,能从思想 上、生活上关心本班组成员,深得全班组同志的信赖和领导的信任。

  三、申报及审定

  (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组成“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选标准的制订、评审及监督管理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负责具体评审事宜。

  (二) 2006 年 7 月 10 日前 ,由企业进行自荐,并填写《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申报表》(附件 1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长申报表》(附件 2 )、 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经验及事迹文字部分( 4500 字左右), 一式 3 份,向主管公司、省级电力行协或区域电力工委、省(市、自治区)电力工会申报。各推荐单位在企业自查申报的基础上优中选优,向评委会推荐 1~3 个优秀班组及 1~2 名优秀班组长,在 2006 年 7 月 31 日前 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其中:

  1 、从主管公司申报的企业,由各主管公司推荐。

  2 、从区域公司申报的企业,由各区域电力工委推荐。

  3 、从省(市、自治区)申报的企业,由各省级电力行协、省(市、自治区)电力工会联合推荐。

  (三)评委会对上报材料审定后,对达到标准的班组及班组长,由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 命名为“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长”,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或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班组或班组长,由推荐单位向评委会申请,取消其称号。

  四、其它

  (一)各主管公司、省级电力行协或区域电力工委、省(市、自治区)电力工会,可依据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申报标准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二)联系人及电话

  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

  联 系 人:寿慧美

  联系电话: 010-63415283

  传 真: 010-63414326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 100761

  电子邮箱: shouhuimei@cec.org.cn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电力工作部

  联 系 人:杨丽琴

  联系电话: 010-68591710

  传 真: 010-68591718

 

  附件:1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申报表

     2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长申报表

 

                   二 OO 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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