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电力行业卓越绩效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现将“全国电力行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修改后的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实行。原评选办法同时作废。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向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反馈,以便逐步完善。
地 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 1 号
邮 编: 100761
联系电话: 010-63414314
传 真: 010-63414325
电子邮箱: yanmin@cec.org.cn
联 系 人:颜 敏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二 OO 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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