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
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五满意”奖的决定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关于申报 2006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水电质[ 2007 ] 7 号)和《关于申报 2006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五满意”的通知》(水电质[ 2007 ] 5 号)文的精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专家组审议通过,决定表彰 2006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产品”、“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全国电力行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并对连续三年获得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单位授予“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名单见附件)。
望受表彰的企业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电力事业做出新贡献。
附件:表彰名单
二 OO 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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