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OO七年全国电力行业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的决定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根据专家评委对各单位申报的优秀 QC 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 QC 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QC 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 QC 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的评审和优秀 QC 小组成果发布评审。经研究决定,现将荣获 2007 年全国电力行业优秀 QC 小组、 QC 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建议获奖单位按国家经贸委国经贸[ 1997 ] 147 号文精神,根据本单位情况,对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也希望获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新成绩。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名单
二 OO 七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