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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 2003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优秀 QC 小组等成果的通知
 
水电质[2004]9号

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省(市、自治区)电力质(行、企)协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电力分会工作的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 QC 成果评审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级电力质(行、企)协牵头负责,并做好和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请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及其它电力公司支持评审工作,基层企业申报 QC 成果由省电力行协推荐。特殊情况,另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省级质(行、企)协及有关单位将发、供电、施工、修造企业的 2003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见附件 2 )及有关材料,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和优秀推进者报告单(见附件 3 、 4 ),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载有成果内容的 3.5 寸软盘( Word97 以上版本),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5 )一式二份于 4 月 30 日 前报水电质协电力分会。电建企业的 QC 成果请于 4 月 10 日 前报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2 、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等,请分口召开 QC 小组成果发布会。有关申报材料请于 5 月 30 日 前报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3 、发电、供电、施工和修造企业 QC 小组成果发布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 、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条件按照《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审办法》(附件 1 )执行,申报成果材料上必须有取得水电质协或中质协诊断师资格的评委签字。

    5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进行评选发布工作,水电质协电力分会拟于 5 月中旬组织评审工作。

    6 、凡报行业优秀 QC 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每项收资料评审费 400 元。请各有关单位负责统一将评审费收齐和成果材料一并寄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开户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市分行樱桃园支行

    帐 号: 818032902

    地 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联 系 人:单丽更 颜敏

    邮 编: 100761

    联系电话: 918125482 (系统) 010-63415482 (市话)

    918124314 (系统) 010-63414314 (市话)

    7 、各项名额分配见附件 6 。

 

附件:1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审办法

     2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申报表

     3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

     4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和优秀推进者申报表

     5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统计表

     6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 QC 小组等名额分配表

二 OO 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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