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部职责 - 政策法规 - 企业管理 - 职业安全卫生 - 统计调查 - 现代化成果
 
     
 
  国 家 政 策

 —《若干意见》

  中 电 联 规 章 

- 《章程》
- 《工作规则》
- 《会员管理办法》
- 《发展规划框架》

  行 规 行 约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 
...............................................................................
工商领域协会(包括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商领域协会发展现状,对工商领域协会的培育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商领域协会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工商领域协会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发展起来的,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工商领域协会数量上有了较快增长,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相当一批协会为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已成为经济生活中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领域协会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商领域协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 工商领域协会是以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为主要会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工商领域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主要为企业和行业服务,同时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以促进行业和经济的发展。 二,工商领域协会培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培育,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政府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改革调整和规范发展。

...............................................................................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100761 信箱: cec@cec.org.cn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