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等企业 2006年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的决定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及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水电质协制定的《电力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由企业自愿申报,中国水电质协组织专家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和申请复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的基础上,经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 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义乌市供电局、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沙角 C 电厂、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6 家企业 2006 年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决定已获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满三年的 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 7 家企业继续保持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称号。
希望受表彰企业以此为契机,不断进取,加快质量管理创新的步伐,追求卓越绩效,增强竞争优势,为电力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电力与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 OO 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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