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证条件调整-2004年11月8日
本站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5号令《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建设部将在近期对全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按照新认定的标准重新核定,请电力行业各有关企业认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