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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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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关于开展200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电力行协、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各大区电力设计院、电建所、华能国际、中国超高压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北电建总公司、深能集团:

      根据中价协(2002)013号文精神,2002年度造价工程师动始注册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为规范火电、送变电行业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防止从业单位与注册单位不符、双重执业等行为,凡在火电、送变电行业从业的初始注册人员,必须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技经中心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2.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为本部门火电、送变电行业注册预审机构,其他单位需办理的由单位所在地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代管。

    3. 请各注册预审部门严格按中价协(2001)014号文(中电联网站www.cec.org.cn上登有全文)和中价协[2002]013号文要求检查申报人员所报资料。

    4. 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工作待注册证书发放之前统一发文进行。

    5.注意事项:
    (1)地址和邮编一定要填写任职单位的地址和邮编。
    (2)兼营:指有造价咨询资质的设计院或监理公司等单位。
    (3)考试档案号:指准考证号。

    附件:关于开展200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100761 网站信箱:info@cec.org.cn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信箱:cec@c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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