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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向海平处长
    在全国电力建设定额站站长会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2004年8月山东 日照

      按照电监会有关领导的指示,我和陈涛同志来参加这次会议,此次会议是一次全国电力行业定额及技经专家的一次大聚会。刚才会议前,张主任给我说这次会议是各方面参加会议最全的一次,参加会议的有新成立的各大集团公司从事技经、定额工作的专家,各个网省公司的站长、专家,还有应邀前来的一些技经专业的老专家、老前辈,年纪最大的已76-77岁了,都来参加这次会议,所以我们感到这次会议是八个字:群贤备至,群英荟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让我到会讲话我不敢当,充其量算发个言。国家经贸委时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作为全国电力建设技经定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我当时具体抓此项工作,虽然我具体搞了几年这项工作,但我仍感到是个技经工作的门外汉,半路出家,因为修炼不到家。我们参加这次会议的目的有三个,一是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二是参加会议,是来学习的,向专家学习,向老同志学习;三是利用这个机会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回去向有关领导汇报。借此机会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电力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工作非常重要,应该继续抓好。电力建设技经工作、定额工作的重要性,我是在国家经贸委之前,在国家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工作的时候一直没有体会到,后来到国家经贸委工作时,因涉及到这项管理的职能,后来领导把这项职能分配给我,我说我是外行,领导讲,你过去在电力部是搞政策法规的,这是一项规范性的工作,你管过技术标准,也有它的相关性,要我抓这项工作。那时,我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有把此问题思考很多。后来在技经中心张主任他们的帮助下,慢慢地把这项工作抓起来了,越抓越觉得这项工作越重要。我有一个总的体会,就是国家制定了许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等,都是宏观的东西,也需要落到实处,只有落到实处,这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才能得到保证;怎么得到落实呢?我个人体会可能较肤浅,我认为电力方面要靠两大块去落实。一是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二是技经标准。有了这两大块,我们的工作就能落到实处,这两大块的水平就代表了我们的工作水平,落实的水平,业务技术水平,所以,这项工作非常的重要。就电监会来说,现正在制订电力企业的成本规则。目前正在搞输变电的成本规则,搞成本规则也好,成本核算办法也好,这都是价格监管的需要,如果没有定额、没有技经工作等基础性工作,我们的价格监管和成本核算、规则统统成为空中楼阁,我们技经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不管从国家的方针政策还是电监会的工作等各个方面来讲,这项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这次会议是时俱进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近几年来,电力建设技经工作和定额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大家都看到的。2001年7月12日国家经贸委以712号文颁发了《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颁发以来,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包括过去的国家计委,一些中介组织的辛勤帮助下,先后颁发了一批费用定额、估算指标,这些都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改革,做出了重要的成绩,这些成绩也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三、我感到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从2001年上次会议以来,已经过去了三年,上次会议召开时,电力体制改革刚开始,政企刚刚分开,政府职能分到了国家经贸委,有个国家电力公司,是在那么一个体制下召开的;这次会议是在新的改革、新的体制、新的格局下召开的,厂网分开了,各个主体显现出来,时常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并成立了监管机构,在新的体制、新的格局之下 ,我认为此次会议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把以前的工作进行一些总结,以后具体的工作怎么去办?在会议上讨论,集思广益。因此,这次会议非常重要。
      四、我们的技经工作和定额管理工作应该继续在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我们的电力体制在不断的改革、不断的调整、不断的深化,但是我国的建设体制管理多年来保持了稳定性,虽然我们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在不断的改革,是在与时俱进,但是我们的电力建设体制的改革是比较稳定的,技经和定额工作一直是由我们的技经中心来牵头和领导,这对于我们的定额工作、技经工作的开展非常有利。如果电力的管理体制变化,建设管理体制也变化,可能我们就会感到无所适从。我们技经工作、定额工作的主心骨还是稳定的,这是非常有利的。自我接手管这个工作以来,过去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齐司长,现在齐司长是总经济师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借这次会议的机会,也感谢他们对电力行业一贯的支持与帮助!也希望今后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下,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五、刚才徐司长说到新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我也学习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经营的功能,我体会这一点与我们企业的技经工作、定额工作是不矛盾的,不是说企业加强了,我们的这项工作就不要了,恰恰相反,利益主体越是多元化,那么利益格局越是分散,那么公共服务的职能应该越是加强,我们的行业定额工作、技经工作,有一条是体现在“二公”;一个是“公共服务”,二是“公平处理”。中电联是一个行业组织,它没有利益关系,它在定额管理等工作上也没有利益关系,不是利益主体,一个是“公共服务”,一个是“公平处理”,这是它的位置决定了的。如果说技经和定额工作,我们的各个企业都分散去做的话,我想会带来两个问题,一个是力量过于分散,各搞各的,重复劳动,资源浪费比较严重;第二个问题,一个企业做的事肯定没有一个行业做的水平高,因为行业做的工作,它要发挥大家的作用,发挥集体的智慧。在这样机制下,它提供的是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相对完善的服务,所以说投资体制改革的这项工作应该加强。
      最后一个意思,应该尽快研究新的电力体制改革下的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工作、电力建设定额管理工作的新的工作方式。因为我过去在经贸委抓这项工作,有一些体会,我感觉在712号文颁发之前,定额工作包括标准化工作是各自为战。各自为战,互不协调,各搞各的,一项工作很多单位都在抓,而且也很不协调,甚至于相互矛盾,有许多矛盾的地方,后来我们的工作就确定了一项原则,就是要统一起来。当时,我记得司长分配我抓定额工作的时候,我说对这项工作不太好接受,因为我对这项工作不太熟悉。说工作经历标准工作我还干过,技经工作实在是不熟。我把我的实际情况向领导汇报后,领导说你干过法规、技术标准,技经工作也是规范性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都是一个性质的。另外,领导给我提了三条要求:就是这个工作必须符合今后改革的方向,因为当时还没有厂网分开,但改革的方向我们能感觉到,体制改革的方向一定要看得准。二是必须把它统一起来,不能各自为战,再也不能相互矛盾,不能各搞各的,说得非常具体。说统一起来,重要一条就是让中电联统一归口,当时国家经贸委是统一归口,宏观管理,统一归口的行政管理、行业这一块,你就只对中电联,只对这一家。三是这项工作不能只由那一家包打天下,包治百病、包揽一切,应该发挥大家的作用,发挥大家的积极性,把各方面的力量都组织起来,在行业统一的前提下,把大家的作用发挥起来,统一起来。领导给我交代了这三条,我的工作也是基本按照这三条去做,现在看来,这三条要求对我这一阶段的工作指导非常重要,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如果没有当时的归口管理,没有712号文件,那么电力建设技经工作到现在不知怎么办?因为体制改革后都是主体了,过去张三管王五,现在王五和张三、李四都是平等的主体了,这个大家都很清楚,都是平等的主体,如果还是原来的格局的话,那么一个办法、规定是没有办法搞出来的,如果搞出来了,人家也是不会去用的,但有了当时的一个指导原则,有一个712号文,我们这项工作可以继续发挥作用。我们总结经验,也感到今后的技经工作,也要遵循统一、协调这样一个原则,也要同时发挥各方的力量和各方的积极性和作用,千万不能重新回到各自为战,相互矛盾、重复劳动的老路子上去。老路子是走不通的。
      以上是我发表的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按前一段时间国务院对电监会的定位,那么电监会今后是行业监管;电监会刚成立时曾经有一种争论,到底是市场监管还是行业监管?我们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是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只是行业监管的一部分,但当时在社会上和有关方面有一些争论,有关领导专门进行了协调,协调的结果是行业监管,定位在行业监管,这是去年下半年的协调结果。最近又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国务院的领导正在协调电监会的职能,进一步落实电监会的职责。协调还没有最终结果,根据目前初步协调的情况看,电监会要承担一部分电价监管的职能;其中成本规则这个职能要界定给电监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定额和技经工作要紧密地与电监会的这项职能紧密结合,千万不能出两张皮或多张皮,不能搞得相互矛盾,这个问题今后我们保持沟通,研究出一个符合改革方向,比较符合职能定位管理方式的体制,过去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职能和工作的错位,颁布的标准导致后来的工作甚至无法开展下去,无法贯彻下去,这方面是有教训的。我们想通过这次会议,请各位专家建言献策,请大家对这一方面的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供我们今后工作是时参考。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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