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0年第十二期目录
每月话题
1 为实现全国电气化做些什么?/本刊评论员
本刊特稿
4 中国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赵希正
5 电力体制改革:过渡初期的几点建议/刘树杰
行业纵横
8 电力工业迎接"入世"挑战的对策建议/王永干
11 电力工业受"入世"的影响有哪些/曾 鸣等
13 面对"入世"的中国电力投融资/葛正翔
15 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如何应对"入世"/徐美珍等
17 面对"入世"的电力企业管理/王 慧等
电力市场
18 研究弹性系数为电力行业服务/叶荣泗
19 影响电力弹性系数的关键因素/李如干
20 关于我国电力弹性系数研究/伍 萱等
21 正确对待电力弹性系数法/欧阳昌裕
22 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弹性系数不应小于1/胡兆意
24 竞价上网与电价制度创新/彭掌轩
26 降低发电成本是实现竞价上网的关键/刘桂芝
经营管理
27 活力来源于机制/曹中军等
28 电网经营企业的五种营销观/刘宏升
29 卖电两关键:育市场售形象/张洪敏
30 天津电力:发展靠市场/朱莉萍
31 扬州:营销体制为市场而立/杨 宣
31 南通:营销三部曲/戎 华
32 电力物资管理与电子商务/张红岩
农电管理
33 正确认识县供电局企业创一流/陆延昌
34 创一流是农电管理工作的创新/李振生
35 创一流与农电企业的发展问题/吉 辅
36 如何加强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牛方修
37 改制后县供电企业的管理/邹春生
39 农电企业要补管理课/寇存信等
40 "创一流"应求实效/王永春
41 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
生产与建设
42 超高压输变电电网建设和管理体制的改制/中电联课题组
43 电力施工企业的困难及改革建议/中国电建企协
新视野
45 培育和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高 凯
电海论股
47 境外资本市场股价定位的定性分析/杨洪明
48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邹 峰
49 电力板块2000年11月行情月报
人力资源
50 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王文才
51 国企经理的激励与约束/陈铁峰
52 把握四个环节培育干部干部队伍/熊 炜
53 德才、政绩、公认与实事求是/朱振邦
信息服务
55 政策法南5则
57 电力要闻7则
58 企业动态5则
59 统计资料
60 总目录
摘要:
电力要闻
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经贸委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经贸[2000]971号)。主要是要求县供电企业规范公司制改革等有关内容,有利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的工作。
中电联举办"科教兴国、造福人类"主题系列活动
第十二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系列活动已全面展开。作为中国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主办单位之一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近期在北京京西宾馆举办了以"科教兴电、造福人类"为主题的活动。
本活动由三部分组成:中国电力教育大学院(校)长联席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电力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研讨会和21世纪中国电力科技与社会进步报告会。
江西省电力行业协会成立
江西省电力行业协会首届会员大会于9月26日在南昌举行,标志着江西电力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江西省电力行业协会是在江西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的基础上拓展功能、更名组建的,是江西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大会选举了首届理事会理事,并通过了《江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发[2000]69号文,印发《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199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998]146号,以下简称《意见》。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下一步继续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以下简称电力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根据目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已经开展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内容作必要的调整。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电力公司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电力体制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协调小组组织制定,报国务院审批。地方各级政府不再相应设置电力体制改革领导机构,也不得自行制订或出台本地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二、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继续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将电力局(公司)现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地方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并接受其指导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均不设立电力专业管理部门。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除按照《意见》确定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6省(市)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律暂停执行地方政府或电力企业自行制订、实施的"竞价上网"发电调度方式。已经进行试点的6省(市)电力公司,在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前,可以继续在原实验电量的范围内进行竞价上网发电调度。有关省为实体的试点范围暂不扩大,尚未进行一律暂停。
关于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实现"两改一同价"的工作,仍按《意见》的精神继续进行。
四、为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及其他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服从调度,切实保证电力企业日常生产和各级电网的安全运行。
五、为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正常生产经营外,有关各级国有电力企业资产重组、电站出售和其他资产处置问题,将纳入电力体制总体方案统筹考虑。目前除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业主外的投资等;凡项目未经国家批准的,其已经变现所得的资金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暂时冻结。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顾全大局,统一认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对玩忽职守,给国家电力资产造成损失或酿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