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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火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步伐,引导和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于2003年6月委托我会开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并要求我会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议(环资[2003]01号)。根据委托要求,我会已完成了“规划大纲”,并得到发改委环资司的同意。根据大纲要求,对电力(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用户)、脱硫公司(供方)和设备制造厂进行调查。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附件二要求提供调查情况,并于2003年8月20前函送我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环保与资源节约部
邮政编码:100761
联系人: 潘荔
联系电话:010—63415112
附件:1、关于委托开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规划研究工作的函(环资[2003]01号)
2、主要调查内容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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