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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电 力 企 业 联 合 会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 文件

文件

中电联会 [2004]39 号

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评选优秀班组活动的通知

各前单位:

    为推进全国电力行业班组建设工作,巩固企业基础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思想与技术业务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在电力行业开展评选优秀班组活动。现将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 、所在企业要完成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责任目标。建有一套适应电力市场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法人治理监督约束机制,形成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动态竞争机制。企业的社会信誉度高,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各项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 、员工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班组建设特色鲜明,具有坚强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创建富有成效的学习型班组, 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基本达到微机化管理。 年内取得省、部、行业级以上创新、质量管理、发明等成果奖或称号。

    3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班组未发生违章、异常等不安全事故及违法乱纪事件。班组分管的设备、机具全优率 100%,操作正确率 100%,工程及产品全优率 100%,服务质量达到优秀。各项工作在企业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二、申报及审定

    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组成“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秀班组标准的制订、审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电联会员部,负责具体工作。

    2 、每年 3月底前,由企业自查,并向主管公司或省级电力行协申报。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其它电力公司及省级电力行协,在企业自查申报的基础上优中选优,向评委会推荐 1~ 3个优秀班组,并附企业填写的《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申报表》、申报企业的《自查报告》及有关各项指标的计算说明材料一式五份,四月底前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 、评委会每年 5月至 6月对上报班组材料进行审定,达到评审要求的班组,命名为“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4 .优秀班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或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班组,由参评主管单位向评委会申请,取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称号。

    三、其它

    1 、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其它电力公司及省级电力行协,可依据优秀班组的申报标准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2 、2004年度申报优秀班组的时间延迟一个月,向评委会推荐日期截止到 2004年 5月底。

    3 、在具体实施中,对该活动有改进建议的,请及时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寿慧美

    联系电话: 010-63415482

    传    真: 010-63414326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中电联会员部

    邮    编: 100761S

    电子邮箱 shouhuimei@cec.org.cn

    附    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班组申报表

 

二 OO四年四月六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10076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信箱:cec@c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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