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集团公司、各大区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大区电力设计院:
根据《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电力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现就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电力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维护国家和电力建设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刻苦钻研造价管理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协调处理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经历;
4、必须持有《电力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5、本人必须正在从事电力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核工作或电力工程定额编制与管理工作。
二、评选程序
第一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以本部及其所属企业为评选范围,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在本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中进行预评选,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详细填写《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后报送我站;
第二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定额站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单位推荐名单,评审确定全行业的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工作者。
三、名额分配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1人
各电网有限公司:各2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2人
各大区电力设计院:各1人
四、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04年7月30日前将《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报送我站,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天文
联系电话:918125492、010—63415492
附 件: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