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完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服务体系,加强中电联的法律服务功能,应会员单位法律工作者的要求,经中电联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组建电力行业法律事务委员会议案并获批准。
根据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电力行业法律事务委员会筹备组向有关单位印发了“研法[2003]7号”文,有关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推荐了合适人选,经过协商并由中电联领导批准,决定成立中电联电力行业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名单见附件。
委员会将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法律事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组织和协调电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推动依法治企和我国电力行业的法制建设。
附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法律事务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