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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文件

中电联科[2004]73号

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电联理[2003]72号文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果鉴定办公室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为了加强对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中电联制订了《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执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果鉴定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一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8516563)。有关鉴定工作的具体事宜请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果鉴定办公室直接联系。

 

    附件: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编:10076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信箱:cec@c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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